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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0章他要以身作则


就这样,凌野和小禾达成了初步协议,就是从明天开始,小禾下班的时候就要以女朋友的姿态出现在凌野的面前。

当然,上班的时候他们还是严肃的上下级关系,这件事情凌野也有明确的跟小禾说过。

凌野是一个很讨厌用私事来影响工作的人,他不希望别人这样做,而更不希望自己这样做。

他要以身作则。

他对自己的手下很严格,但是他自己也是一个严于律己的人,所以在工作这方面,他比较容易服众。

因为上司都这么努力,作为他的下属,有什么理由不努力。

所以凌野的团队是整个公司最为突出的,因为他们对公司的贡献最大。

所以韩城也很器重凌野,一些很重要的工作,他也很放心的交给凌野去处理,因为凌野从来都不会令他失望的。

吃完饭后,凌野也没有让小禾打车回去,而是先送了小禾回宿舍,这才回南湖小区。

他虽然是一个比较冷的人,但是也不是一个一点同情心都没有的人,加上小禾已经成为他名义上的女朋友,于情于理,他认为自己都应该送小禾回去的。

而且小禾就这样不求什么回报的作为他的女朋友,他觉得她好像挺亏的,毕竟分手后,对她的名声也会造成一点影响的。

虽然现在男女之间恋爱分手也是挺正常的,但是作为被分手的那一个,凌野觉得小禾应该会有一点失落的。

特别是他觉得小禾是喜欢自己的,所以他觉得就是假恋爱,也会对小禾造成一些伤害的。

因此他觉得自己跟她相处的时候,不要对她那么无情,而是要对她好一点,起码要让她无悔于这段假恋爱。

对于凌野可以将自己送回宿舍,小禾也挺感激他的,觉得他也不是一个没有风度的人。

虽然一路上,凌野也不肯多说一句话,但是小禾已经觉得很开心。

她开始期待他们美好的明天。

在小禾的心里,这不是一段假的恋爱,而是一段名副其实的恋爱。

她希望以后能够有更多的机会和凌野一起吃饭,甚至期待可以和他逛街买东西。

就算没有这些,只是让他送自己回来宿舍这里,她就觉的很满足了。

林初夏在吃晚饭的时候,就将中午小禾和凌野过来双喜酒楼吃饭的事情告诉了他。

她是以一种很平常的语气说的,她甚至将凌野抢着买单的事情告诉了韩城。

因为这件事情,她感到有点不好意思。

韩城听到后有点意外,他自然认识凌野的秘书小禾,因为凌野也有跟他说过,他换秘书的事情。不过林初夏居然也认识小禾,他是一点都不知道的。

林初夏于是就将上次小禾在自己家里吃饭的事情告诉了韩城。

韩城没有参加农家乐自驾一日游活动,他不知道小禾是谁,林初夏也不觉得奇怪。

另外她也没有跟韩城提过小禾的事情,因为她觉得韩城的集团这么大,而小禾只是一个普通的员工,就算她之前说了,韩城也不知道她是谁。

韩城得知小禾居然是聂清风的好朋友,觉得海天市确实是挺小的。

而他觉得凌野也有看在林初夏的份上,才让小禾当他的秘书的。

当然,小禾也要有能力配合凌野的工作,才能留在他身边工作一个星期那么久。

因为他知道凌野从来不会留无用的人在自己部门的。

现在他听林初夏说凌野和小禾的关系挺亲密的,好像恋爱的关系。

他虽然有点不相信,但是他觉得这样也挺好的。

或者现在凌野还喜欢着林初夏,但是韩城相信他日后会慢慢的将自己的爱转移到小禾的身上,因为他觉得小禾也是一个很不错的女人,跟凌野还是挺般配的。

吃饭的时候,韩城跟林初夏说,他后天晚上有时间的话,就教她游泳,因为后天游泳池就可以交付使用了。

林初夏听了之后就觉得非常的期待,其实她觉得韩城不教她的话,她也可以游几米的距离的。

因为上次泡温泉的时候,她就觉得自己会游一点点。

她相信熟能生巧,慢慢的就会越游越好了。

吃完晚饭后,林初夏想跟周姨一起收拾碗筷,不过被周姨拒绝了,说她自己来收拾就可以了。

她一天的工作也不是很多,怎么敢让林初夏帮忙呢?

林初夏见到周姨真的不想自己帮忙洗碗,于是就去忙农家乐的事情了。

因为她早上太晚起床,所以就尽量在晚上接多一些单,那么明天早上就不用这么忙碌了。

农家乐群里已经有很多老客户了,就算林初夏没有将即时采摘的现场视频发上群,只是预告明天有什么农产品,他们也会毫不犹豫的订购了。

因为他们对林初夏已经百分百的信任和支持。

周姨临走之前还问林初夏和韩城喜欢吃什么早餐,韩城和林初夏都表示没有所谓,让她随意做,但是不能每天都重复就可以了。

周姨表示没有问题,她做了那么多年的家庭主妇以及饭堂,如果没有真材实料,她也不敢来这里干的。

想到周姨要做两次早餐,林初夏觉得有点不好意思,但是想到跟韩城一样的早起床,她又好像担保不了。

所以她还是别说陪韩城吃早餐送他出门上班这类的话了,说了不能兑现,她觉得不好意思。

晚上准备睡觉的时候,韩城就让她直接将闹钟调到明天早上的九点钟,他晚上不能让她多睡一点,就只能让她早上多睡一点了。

林初夏乖乖的听了他的话,因为她估计今天晚上跟昨天晚上差不多,都是大半夜的才能睡觉了。

在与林初夏深入交流之前,韩城拿出了一枚精美昂贵的戒指,单膝跪在林初夏的面前,虔诚的给林初夏戴上了。

明天下午待林初夏睡醒后,韩城就会亲自开车回来带她去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。

他们现在已经同居在一起了,韩城觉得现在登记结婚正合适。

而且他觉得领证了,林初夏心里才会踏实,才会把这里当成他们共同的家。

领了结婚证之后,他就会在房产证上加上林初夏的名字,他觉得身为一个男人,就应该给自己心爱的女人带来安全感。

面对着韩城这个突然的举动,林初夏非常的感动,她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韩城说:“你是什么时候准备的呢?”

“一个星期之前。”韩城吻了一下林初夏的额头说,“喜欢吗?”

“喜欢!”林初夏眉眼弯弯的说。

“我下次带你去买其它的金银首饰!”韩城抚摸着林初夏如玉一般的脸颊说。

如果林初夏不喜欢的话,他就找人定制。

“不用啦!我戴这个就可以了。”林初夏摸着这个漂亮的钻戒说。

韩城说:“不戴可以放在家里的,等你想带的时候再戴。”

“好的。”林初夏说。

如果有时候需要跟韩城出席一些隆重的场合,或者会需要一些首饰来搭配,所以林初夏觉的还是备一点好。

“择日不如撞日,明天下午登记后就带你去买。”韩城说。

“嗯!你没有给自己买一个戒指吗?”林初夏说。

她看到影视剧里的人买婚戒都是一对的,所以她有些好奇韩城为什么自己没有。

她希望韩城自己也有,而不是只给她买。

“我也有,你帮我戴上。”

韩城说完,就从抽屉里面拿出一只钻戒放到林初夏的手里,然后举起自己的左手让林初夏帮自己带。

他没有戴过戒指,但是他也听说过男左女右。

林初夏也听人说过婚戒是戴在无名指上,于是她很认真的帮他戴到无名指上。

韩城的手修长白皙,骨节分明,戴上戒指后,更加吸引人了。

“好看吗?”韩城举起手中的戒指问林初夏。

“好看。”林初夏一双迷人的大眼睛笑意盈盈的说。

韩城立刻如痴如醉了,轻轻的吻上了林初夏娇嫩的红唇,然后一起倒在了宽大的大床上。

两个人又一起度过了美妙的夜晚。

林初夏是被闹钟吵醒了,她已经很久没有被闹钟吵醒了。

因为昨天聂清风说今天也下来帮忙,所以林初夏不用一大清早就起床来接单。

他们今天准备去铺位那里搞一下清洁,还有一些要用到的工具,已经从网上买好了,已经到了铺位隔壁的快递驿站,这都需要多一些人来帮忙。

所以今天林初峰和聂清风会先送货到双喜酒楼,然后再回到南湖小区这里。

安幕希中午也会过来农家乐铺位这里帮忙,她主要是来当面试官。

因为林初夏更改了一下上班时间,所以来面试的人也少了,大概七八个左右。

林初夏也没有在其它地方发招聘信息,只是在农家乐群里说了一下。

韩城提议请两个人,因为这样的话,既可以让林初夏不用经常守在铺位,而且有多一个人帮忙送货。

韩城还跟林初夏说,农家乐的生意一定会越来越好的,所以让她不用担心请多两个人就会付不起工资。

农家乐的生意确实是越来越好,所以林初夏也决定请两个人来看店,因为现在的她,单是收钱算帐,就要比以前花多大半个小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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